經濟部能源局今(23)日對外宣布綠能屋頂政策拍版方案,以「民眾零出資、政府零補助」的原則,由地方政府遴選適合的營運商及負責整合屋頂,由廠商利用民眾屋頂「種電」,民眾則可分享躉購費率一成的回饋金,縣市政府也可獲3%回饋。
能源局組長陳崇憲表示中央將編列1億元經費補助縣市政府,並將分大、中、小三種規模推動,最小規模廠商只需要建置實績1MW、實收資本額1000萬元就可以參與,參與門檻降低,中、彰化、嘉義、台南、屏東等中南部共5縣市有表達意願,若提出申請可望全數加入,示範縣市最快3月中出爐。
為了提早達成屋頂型太陽光電設置目標,行政院去年推出綠能屋頂全民參與計劃,以民眾、政府零出資為號召,並且能獲得部份售電收益,去年底能源局公布今年再生能源躉購費率,廠商參與「綠能屋頂全民參與方案」可以享有每度6.4元優惠費率,地方政府負責整合一定規模的屋頂面積供太陽能系統商承租,得標的系統商則必必須提撥至少10%躉購費率回饋比例,以及3%回饋地方政府。
根據能源局提供資訊試算,如果30坪屋頂設置太陽能板裝置容量約10kw,依照躉購費率每度6.4137元計自,一年發電量為1250度,每月可回饋給用戶新台幣668元,一年可獲得約新台幣8000元的回饋金。
能源局表示裝設後的太陽能發電將優先供給用戶使用,發電每度使用躉購費率計算,回售給台電,用戶獲得的補助是營運商提撥的10%收入,剩餘的電量會併庄給台電電網,原定年底前裝設的20萬具智慧電表也將優先給綠能屋頂用戶使用。
示範階段參與縣市可獲得經濟部500萬元補助,擴大階段首年補助地方政府400萬元、次年200萬元、最後一年補助100萬元。〔什麼鳥記者/網路綜合報導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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